回服務資訊公告

本(112)學年度期末結帳將提前於113年7月22日關帳,請各單位及早規劃。

2024-04-22• 最新公告

說明:

一、依據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辦理。

二、決算作業範圍如下:

(一) 學校預算經費

(二) 產學合作案(國科會、其他委辦機關研究計畫及廠商合作案等)。

(三) 補助及校內專案(教育部暨其他機關補助及校內活動專等)。

(四) 基金。

(五) 附屬機構。

三、經費核銷截止期限:

(一) 本學年度430日前已發生之支出憑證,請於430日前送達會計室辦理核銷。

(二) 本學年度56月所發生之支出憑證,請於當月月底前送達會計室辦理核銷。

(三) 本學年度71日至22日所發生之支出憑證,請於722日前送達會計室辦理核銷。

(四) 本學年度723日至31日僅受理該期間因辦理活動所產生之憑證,其餘經費例如:辦公文具、耗材、郵資、公關禮品及修繕等不得報銷,並請事先通知會計室相關承辦人員,且應於活動結束後立即辦理核銷,最遲於731日下班前核銷完竣。

四、各單位申請之「預支款」,亦比照上述規定期限完成核銷。

五、本校會計年度採學年度制,故112學年度支出憑證日期必須介於11281日至113731日,不得跨學年度核銷,逾上述核銷時程者,恕不予受理,由單位自負責任。

六、若涉及財產及列管物品登記或應會辦其他單位時,請提前作業並預留所需時程,並將各項單據事先送至相關單位,務必於經費核銷截止期限前送達會計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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